一、项目名称:北京市朝阳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焚烧中心设备监造二次
二、项目编号:DH-2013-1115
三、 招 标 人:北京市朝阳循环经济产业园管理中心
四、 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朝阳区辖区内
2、项目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五、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单位;
(2)独立于设备制造单位和招标机构的、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工作内容的监造单位;
(3)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必须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的记录;
(5)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中国法律和规章条例;
(6)投标人具有火电工程设备监造乙级及以上资质;
(7)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国家注册设备监理工程师资格及总监任命书;
(8)依据朝纪发【2011】2号文件规定提供廉洁准入证明;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14年5月21日~2014年6月4日
每天9:00~12:00 13:0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发售招标文件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大屯里317号金泉时代一座1716室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不办理邮寄,售后不退。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6月10日上午9:00分
开 标 时 间 :2014年6月10日上午9:00分
开 标 地 点 :详见招标文件
八、领取文件时须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九、招标代理机构: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朝阳区大屯里317号金泉时代一座1716室
邮 编 :100101
联 系 人 :赵梦
电 话 :010-64956207-8006
传 真 :010-64956207-8011
电 子 邮 箱 :dhztb@vip.sina.com
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2014年5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