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广东三威实业有限公司阳江三威汽车零部件项目
建设单位:广东三威实业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广东省阳江市环保工业园环保中路6、7、8、9地块、高新五路东2号地块
建设性质:新建
占地面积:180624平方米
工程投资:项目总投资120000万元,自筹及银行贷款。
劳动定员:劳动定员3000人
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占地约180624平方米,总投资120000万元。项目建成后拟生产精密注塑模约1200套/年、汽车装饰配件及电子消费品外壳约20000吨/年、五金配件约30000吨/年。项目分两期建设。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工程施工期间,施工场地噪声、施工扬尘、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和施工本身产生的废水,以及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施工渣土及损坏或废弃的各种建筑装修材料将会对项目周边环境及距离较近敏感点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
项目营运期可能造成的大气环境影响主要包括:
(一)废气:主要有注塑车间产生的有机废气、电镀车间产生盐酸雾、硫酸雾、铬酸雾,铝件及钢件氧化车间产生的碱雾、硫酸雾,喷漆车间产生的有机废气以及锅炉燃烧生物质产生的燃烧烟气,食堂油烟。
(二)废水:废水主要有工艺废水,生活污水和锅炉房废水。
(三)噪声:项目噪声主要为锅炉、水泵、抽风系统等设备运行噪声,噪声源在78-100dB(A)范围内。
(四)固体废物:主要有电镀槽泥、污水处理站污泥、漆渣、废气处理产生的废活性炭、办公生活垃圾等。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废气防治措施:
喷涂车间有机废气经过水喷淋除漆雾,并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30米高的排气筒排放;电镀车间铬酸雾、酸碱废气分别经过碱液喷淋净化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喷漆车间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水帘幕及活性碳吸附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废水处理设施酸性废气经过碱液喷淋净化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楼顶排放;锅炉生物质锅炉废气经水喷淋后15m高排放。
项目处理后废气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13271-2014)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中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二)废水防治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包括纯水制备产生浓水、工艺废水以及生活污水。
RO纯水制备系统产生的“浓水”通过降低用水等级,回用于废气处理设施、冷却塔等,不外排;
项目产生的工艺废水主要分为前处理废水、含铬废水、含镍废水、铜锌废水和综合废水。每条电镀线配套几套在线离子交换水处理系统,通过“点对点”回用方式,使电镀清洗废水经处理后回用于本清洗工序。
废水处理能力为2000吨/天,根据废水性质分类预处理,并最终经“生化+膜过滤”深度处理。本项目一期废水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经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二期项目自己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0-2008)标准后排放。
地埋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通过市政污水管网集中处理。
为加强拟建项目电镀废水处理装置出口的监测,在含铬废水排放口、含镍废水排放口、全厂总排放口设置在线监测装置,运行期间与环保局在线监测系统联网。
(三)噪声防治措施:
项目采取的主要噪声防治措施为按照工业设备安装的有关规范,采用减振降噪装置;在设备运行时,加强设备的维修与日常保养,使之正常运转;生产设备均安装在封闭的建筑物内,对设备噪声具有阻隔作用。通过上述措施后,再经建筑隔声、距离衰减后,设备运行时噪声对各厂界的贡献值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要求,其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四)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项目对生产产生的各类废物进行分类收集。电镀过程产生的槽泥、电镀污水治理站产生的污泥、废渗透膜,喷涂产生的废漆渣、废活性炭均属于危险固废,直接对外排放将污染环境,必须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铬雾回收装置回收的铬酸全部回用于生产中。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对项目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通过加强废物产生、收集、贮运各环节的管理,杜绝固废在厂区内散失、渗漏。涂装车间产生的废活性炭应定期更换,各种固废在厂内应分别设置堆存容器或临时堆存场地。堆存场地按照有关规范修建,并作防渗处理。做好固废在厂区内的收集和储存等防护工作,收集后进行有效处置。建立完善的规章制度,以降低固废散落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因此,工程产生的固废经有效处理和处置后将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四、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广东三威实业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联系人:康社仁
电话:0756-6267333-3190
电子邮件:330890352@qq.com
地址:阳江市环保工业园广东三威实业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