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工程名称:神华国能锡林郭勒煤电有限责任公司查干淖尔电厂一期2×66万千瓦机组工程
工程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中北部阿巴嘎旗查干淖尔镇东约4km处,东侧紧邻查干淖尔#1矿井工业场地;
建设内容:2×66万千瓦超超临界间接空冷燃煤发电机组;本项目为煤电一体化坑口电厂,燃煤由峰峰集团查干淖尔煤矿供给;燃料采用皮带运输;本期工程主水源为褐煤取水再生水和煤矿疏干水,备用水源为查干水库水;工程同步建设脱硫脱硝设置,正常生产情况下无废水排放。
二、主要环保措施
本工程采用低氮燃烧和SCR脱硝、高效静电除尘器和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系能满足排放标准(GB13223-2011)的要求。烟气从1座210m高烟囱排放,安装在线监测装置。
本工程采用雨水、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分流制排水系统。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
电厂在灰场采用天然防渗层和截渗墙,并对厂区进行分区防渗措施,可有效防止污染地下水。
电厂从降低声源噪声、控制传播途径、个人防护三方面控制噪声,采用间接空冷,对周边环境噪声影响很小。
本工程产生的灰渣和石膏拟全部进行综合利用,综合利用不畅时运至灰场碾压贮存。
三、主要环境影响结论
1、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中鼓励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厂址位于城市规划区范围外,符合城乡规划要求。
2、经预测,评价区内SO2、NO2和PM10的最大落地浓度均能满足标准(GB3095-2012)要求,对周边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3、经预测,昼夜间厂界噪声均能满足标准(GB12348-2008)要求,不会造成噪声扰民现象。
4、本工程发电标煤耗为271.99g/kWh,耗水指标0.027m3/s·GW,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回用率100%,符合清洁生产要求。
5、本工程污染物排放总量推荐指标为烟尘602 t/a,二氧化硫1883 t/a,氮氧化物为2183 t/a。
四、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神华国能锡林郭勒煤电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刘晓飞
电话:0479-8816516
传真:8816859
通讯地址:锡林浩特市锡林浩特大酒店商务楼二楼213
邮编:026000
E-mail :liuxiaofei0479@163.com。
评价单位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联系人:谭工
通讯地址:北京安外大羊坊8号
邮编:100012
电话:010-84934516
传真:010-84935920
E-mail :dqwkhp@sina.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