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广东恒胜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下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汕头市澄海区溪南镇环境卫生管理所(下称“采购人”)的委托,对澄海区溪南镇摆臂式垃圾车、垃圾厢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招标文件已经采购人确认,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澄财采编2014041号
二、采购项目名称:澄海区溪南镇摆臂式垃圾车、垃圾厢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编号:HSCGZB201404
四、采购预算:人民币 2212000.00 元
五、采购内容:
六、参与本次投标的供应商应符合以下资质要求: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若提供货物不是投标人制造或生产的,投标人须取得货物制造商或生产商的营业执照、正式授权书和技术服务承诺书。
4、根据汕检会[2013]1号文,投标人应提供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时间要求在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前近3年);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可有多家代理商参与竞争,但只作为一个供应商计算。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4年 5 月 27 日至2014年 6 月3日(每天上午8:30至11:00,下午14:30至17时,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恒胜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00元,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组织机构法人代码证书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若有委托须提供);
6、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复印件;
7、制造商或生产商的营业执照、正式授权书和技术服务承诺书复印件(若非车辆制造商或生产商的,须提供)。
8、以上资料一式二份(A4纸),复印件应加盖公章,原件交验。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 6 月 18 日上午10时00分(9时30分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九、投标文件送达地点:汕头市澄海区国道324线西侧协和大厦北梯二楼201号广东恒胜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十、开标评标时间:2014年 6 月 18 日上午10时00分。
十一、开标评标地点:汕头市澄海区国道324线西侧协和大厦北梯二楼201号广东恒胜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十二、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十三、招标文件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自2014年5月27日起至2014年6月3日17时止),如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书面形式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时,请将反映的内容及公司的基本信息(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以书面形式(法定代表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送达或传真至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采用传真形式的,须电话告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确定传真是否传达)。
十四、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
采购人名称:汕头市澄海区溪南镇环境卫生管理所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 0754-85312689
2、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恒胜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汕头市澄海区国道324线西侧协和大厦北梯二楼201号
联系人:金先生
电话:0754-85861273 传真:0754-85874173
采 购 人:汕头市澄海区溪南镇环境卫生管理所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恒胜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2014年5月27日
详情请致电第一环保网客服,我们会为您提供最有价值的招投标信息
招标与采购信息统一服务热线: 0535-2100925/929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