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项目内容:五洲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是中农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下属企业,集生产、流通于一身,固定资产12.5亿元,占地面积350亩,现有全自动生产线8条,年设计生产能力120万吨。五洲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主导产品是复混肥料、掺混肥料、缓/控释肥、颗粒硫酸钾、颗粒氯化钾等,为中国目前最大的掺混肥料生产企业。厂区现有8万吨/年氨酸法复合肥生产线两条,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批复后建设,已于2012年7月12日由烟台市环境保护局验收通过。本项目在公司厂区现有2#、5#车间,依托部分现有设备,在公司现有16万吨/年氨酸法复合肥生产能力的基础上,扩建年产16万吨氨酸法复合肥项目。项目总投资800万元,建成后全厂可年产32万吨氨酸法复合肥。
主要环境问题:
(1)废气
改扩建项目相关废气为、硫酸稀释工段稀释槽放空气、造粒干燥和冷却废气。
①硫酸稀释工段废气
生产过程中硫酸稀释工段稀释槽放空气污染物主要为硫酸雾,依托现有工程处理措施,排放情况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
②造粒尾气、干燥炉及复肥冷却废气
生产过程中排放造粒尾气主要污染物为氨,采用旋流板和文丘里洗涤器及尾洗塔(二级文丘里、一级尾洗塔洗涤),最后用10%硫酸洗涤,去除效率达99%,洗涤后氨气排放浓度18.6mg/m3,排放速率0.158kg/h;干燥炉及复肥冷却时产生的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氨、nox、so2,采用两级干法、一级湿法洗涤除尘,除尘及氨去除率达到99%,尾气中颗粒物排放浓度16.3mg/m3,排放速率0.305kg/h;so2排放量很少;氨最大排放速率0.179kg/h;nox最大排放浓度2.11mg/m3。
①②这两部分废气共用35米高排气筒,污染物排放情况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5-1993)二级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中二级标准及《山东省固定源大气颗粒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1996-2011)表2标准。
③锅炉废气
根据《烟台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的规定,项目方对现有锅炉进行改造,将原有燃煤锅炉改为天然气锅炉,天然气属于清洁能源,排放污染物可以满足《山东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3)标准。
④无组织排放
无组织排放包括车间空气中的氨和颗粒物,根据现有项目监测数据,项目颗粒物及氨的无组织排放分别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
综上,本项目对周围环境空气质量影响不大。
(2)废水
本项目建成后不新增人员,生活污水无新增;生产中洗涤废水循环使用达到一定浓度后作为原料进入生产工序,不外排。
(3)噪声
主要为生产设备工作时产生的噪声。设备均置于车间内,经采取噪声治理措施,再加上厂房隔声和距离衰减后到达厂界时叠加噪声影响值对声环境影响不大,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故本项目噪声对周围环境不会造成太大影响。
(4)固废
项目无新增生活垃圾;尾气处理洗涤水沉淀物成分为生产原料,捞取后回用至生产过程。
通过采取上述措施后,拟建项目的固体废弃物均得到合理妥善的处理和处置。
(5)环境风险
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五洲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烟台芝罘科技工业园华盛路20号
联系人:王伏波
电话:13905356797
环评单位:烟台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
单位地址:烟台市芝罘区青年南路118号;
联系人:张谦栋
联系电话:0535——6668983;
传 真:0535——6243169
邮 编:264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