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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高新区雨污分流管网改造工程已经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长高新管发计[2013]127号文批准建设,项目法人(即招标人)为长沙高新区市政园林环卫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合格资质条件的投标单位前来参与投标。 一、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长沙高新区雨污分流管网改造工程施工项目 2、建设内容:对高新区范围内的南园路西干渠片区、麓云路片区、科技路片区、东方红路片区的市政道路及道路两侧的雨污错接点进行改造,对肖河沿线排污口和污水流量大的安置小区总排水口进行截污改造,涉及区域面积约23平方公里,总投资约10095万元。 3、标段划分:四个标段 一标段:麓云路片区、科技路片区,改造节点70个,其中检查井约194座,截污井约42座,1200mm钢筋砼管顶进长度约385.2M,管道铺设管径规格DN300-DN1000,长约2673.9M。涉及面积约6.72平方公里,工程造价约2657万元; 二标段:东方红路片区(不含肖河截污工程),改造节点30个,其中检查井约143座,截污井约18座,1200mm钢筋砼管顶进长度约839.5M,管道铺设管径规格DN300-DN1000,长约2400.5M,涉及面积约7.26平方公里,工程造价约2799万元; 三标段:南园路片区,改造节点33个,其中检查井约152座,截污井约9座,工作井约6座,1200mm钢筋砼管顶进长度约943.24M,管道铺设管径规格DN300-DN1000,长约3518.83M,涉及面积约5.08平方公里,工程造价约2576万元; 四标段:肖河截污工程(曲苑路—枫林路),截污干管长度约1.9公里,检查井约23座, 1200mm钢筋砼管顶进长度约1910.08M,工程造价约2063万元。 以上所有标段具体施工内容均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4、质量标准:合格。 5、招标范围:排水管道、排水土方、路面破除及恢复、人行道破除及恢复、止水帷幕工程等,具体详见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施工图纸。 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7、资金来源:高新区财政拨款。 8、工期要求:90天(日历天),从监理工程师正式下达开工令之日起开始计算; 9、保修要求: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2000]279号令。 10、评标办法:按照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等部门发布的长住建发[2011]165号文的综合评估法(Ⅰ)执行,报价评定按附表5 (Ⅰ)进行,且只评总价,总报价基准分为100分。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持有经年检合格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项目,证书注册单位与投标人一致,严禁挂靠,不接受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项目负责人。 4、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给排水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5、按照《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及管理办法(试行)》(湘建建【2010】109号文)规定严格执行,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共 5 人,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且现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同时在二个及二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关键岗位人员应持有相应的岗位证书,岗位资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6、拟任施工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员岗位资格证书;拟任安全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员岗位资格证书及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拟任质量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质量员岗位资格证书。 7、拟任本次投标的关键岗位人员及授权代理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须提供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2014年2月至2014年4月社保证明)。 8、投标人需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的承诺。 9、省外企业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省外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项目证明;长沙市以外企业须到长沙市建委市场处办理机构入长备案手续后,方可参与投标。 10、开标时投标人必须派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资料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须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本人身份证原件、《投标承诺函》原件、投标文件和资格后审资料准时参加。省外企业须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亲自到场递交《投标承诺函》原件。省外企业须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亲自到场递交《投标承诺函》原件,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原件并由法定代表人对本项目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到场,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1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 的投标。 12、企业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内没有因腐败或欺诈行为而被政府或业主宣布取消投标资格;项目负责人近2年内没有不良行为记录。 13、国家、省、市有关部门禁止在长沙市范围内参加投资项目建设的企业及停止执业的建造师不能参加本项目投标。 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各投标人只能选择参与其中一个标段进行投标。 三、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一标段:人民币伍拾万元整。 二标段:人民币伍拾万元整。 三标段:人民币伍拾万元整。 四标段:人民币肆拾万元整。 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各投标单位从其相应的基本存款帐户以转帐方式交纳至以下帐号: 保证金开户名称: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 帐 号:43001792061059778899 3、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含),以银行到帐为准,在开标时予以查验。 4、退还时仍以转帐方式退回到投标人原转出帐户,一律不退现金。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在转账票据的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注明“长沙高新区雨污分流管网改造工程施工项目 标段”。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须认真填写本单位及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的帐号、户名、金额以及所投项目名称等信息,并告知银行应录入项目名称(即“长沙高新区雨污分流管网改造工程施工项目 标段”),因填写错误或未填写或银行录入信息错误或银行未录入信息,其可能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付款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相一致(分支机构提交无效)。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 5 月27日至2014年 6月18日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等。 2、投标人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图纸和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五、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14年 5 月31日17:00(北京时间)前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答疑专区”中以不署名的方式提出,过期不予受理。投标人的疑问电子文档中不得透露投标人单位和个人信息,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等。 答疑文件及招标文件澄清等将于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上“答疑专区”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6 月19日9:00(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送达地点: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区。 七、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上发布。 八、其他相关内容: 按照长发改【2013】197号文精神,本项目投标人资格审查和投标文件评审一律以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公布信息作为依据。投标人均须提供投标人资格审查资料和投标文件评审相关资料复印件或影印件。投标人应当及时按《关于进一步加强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入库工作的通知》(长发改[2012]816号)文件规定办理完成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入库工作;库内无相关信息的,将被评审为不合格或计零分处理,具体入库程序请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 入库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一楼窗口进行办理)。 九、本项目行政监管: 长沙高新区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0731-889952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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