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吉安县采购办批准的公开招标采购方式,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吉安县城市管理局委托,对其所需的垃圾清运车等设备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1、采购项目内容:
货物名称: 单位 数量 采购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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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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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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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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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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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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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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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机移动侧翻水平式垃圾压缩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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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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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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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7万元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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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商;
(3)投标人须为所投设备的生产制造商(以营业执照中的经营范围为准);
(4)投标人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2000万元人民币;
(5)提供由投标人营业执照所在地检察院或吉安县检察院出具的行贿档案查询告知函;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4年6月19日9:30时(北京时间)。
届时请投标人的法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携带CA数字证书出席开标大会,签到时间以递交CA数字证书时间为准,递交CA数字证书时办理报名手续并缴纳3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收取后不退。
4、CA数字证书递交地点和开标地点:吉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吉安分公司)
详细地址: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吉安南大道6号建设大厦(市建设局)二楼
电话:0796-8104080 传真:0796-8104080
联系人:赖先生 邮编:343000
电子函件:jxzbja@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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