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液晶面板的综合利用项目
建设单位: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
建设规模:该项目建成后,可实现年处理10000吨液晶面板,其中5700吨液晶面板来源于格林美公司“电子废弃物综合利用扩建项目”,4300吨为外购的废旧液晶面板。
项目投资:9500万元
建设地点:荆门格林美城市矿产资源循环产业园南区
建设性质:改扩建
二、工程主要环境影响与防治措施
2.1废气
14号车间有组织破碎粉尘采用一级旋风除尘+二级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再经20米排气筒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14号车间有组织VOCs废气采用负压集气+低温等离子设备后,再经20米排气筒排放,满足所参考的《污染预防和削减手册》(1988)标准要求;2号厂房有组织硫酸雾采用负压集气后,再通过碱喷淋塔吸收后,经20米排气筒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
2号厂房无组织硫酸雾加强通风,车间加装排气扇等,设置50米卫生防护距离;14号车间无组织VOCs废气加强通风,车间加装排气扇等,设置50米卫生防护距离。无组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监控浓度要求及《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18883-2002),防护距离范围之内无居民、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目标。
项目有组织废气硫酸雾、粉尘、VOCs均能够达标排放,占标率均小于10%,对周边环境贡献值较小,能够满足相应的环境质量标准,对区域环境空气影响较小。总的来说,项目废气在落实环评的基础上对周边环境空气的影响可控。
2.2废水
本项目生活污水及无损线W4废水依托格林美污水站处理;有损线W2废水车间新建预处理装置处理一类污染物后,再依托污水站。外排废水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1及表4标准要求,再排入杨树港污水处理厂处理后,对杨树港水质影响可控。
2.3噪声
项目噪声经过减震、隔声等措施减缓后,经预测:本项目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项目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可控。
2.4固废
有损线浸取工段过滤残渣(玻璃渣)S1属于一般固体废物,外售水泥厂制备水泥;有损线除杂工段过滤残渣S2,主要是沉淀下来的Sn(OH)4,属于一般固体废物,集中收集后外售;无损线偏光片去除的偏光膜S3属于一般固废,产生量为12t/a,集中收集后外售。
有损线液晶面板粉末在经过稀硫酸浸取、过滤分离后,会形成一层液晶漂浮在滤液表面,本项目采用油水分离的方式将表面的液晶分离出来,分离产生的废液W1属于危险废物HW09烃/水混合物中的“900-007-09其他工艺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的油/水、烃/水混合物或乳化液”,集中收集后暂存在危废仓库,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无损线采用超声波、化学清洗过程药剂循环使用多次后会产生不能使用的废液,本项目药剂主要使用NaOH、三聚磷酸钠、三乙醇胺。无损线化学清洗产生的废液W3属于危险废物HW35废碱中的“900-352-35使用碱清洗产生的废碱液”,集中收集后暂存在危废仓库,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本项目有损线产生的废水含有一类污染物铬、砷,应该经车间预处理装置处理达标后再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项目车间预处理装置处理后产生的污泥属于危险废物HW21含铬废物,集中收集后暂存在危废仓库,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项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本项目营运期各项固废,在落实环评后,能够得到合理、合法、有效的处置,可实现“零外排”,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大的影响。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结论要点
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液晶面板的综合利用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当地有关部门的相关规划要求,该项目采取的生产工艺为国内先进的工艺,在拟采取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本评价确定的污染防治对策措施情况下,废气的污染物排放浓度和排放量均可达到国家排放标准要求;固体废物得到合理处置;环境风险后果处于公众可接受的范围之内;清洁生产水平达到国内清洁生产先进企业水平,拟建项目投产严格落实“三同时”制度后,评价区域内的环境空气、地表水体及声环境质量可控制在相应的环境质量标准内。
该项目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工程建设是可行的。
四、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
联系人:高经理
电话:138 8692 69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