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项目简介:建设单位张家港博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拟实施稻壳秸秆气化发电项目,将稻壳通过气化反应变废为宝,稻壳在气化中发生干燥、热解等一系列反应,生成生物质燃气。将燃气通入生物质气专用发电机组发电,稻壳经气化产生的副产物稻壳碳含碳量高,可用作钢铁行业的保温材料或者供应炉料厂使用。
建设内容:张家港博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拟投资7280.4万元,建设生物质能源发电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江苏省苏州市张家港锦丰镇,主体工程内容为10×固定床气化炉+10×500kW燃气内燃机发电机组+ 1×500kW 双循环螺杆膨胀动力发电机组,年发电量3960万千瓦时。本项目环保投资约100万元,占总投资的1.37%。项目新增员工45人,占地面积:14314.5 m2( 约折21.5 亩),绿化率14.81%。年运行7200小时。
二、环境影响
(1)大气环境现状及影响分析
本项目所在区域内SO2、NO2、PM10的小时、日均监测浓度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可见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空气质量较好。
大气环境影响预测表明:本项目建成后,正常排放条件下,对下风向的影响较小。本项目建成后需要分别在仓库、稻壳炭卸料区、原料仓外分别设置50m卫生防护距离,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现状没有居民区等环境敏感目标。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禁止规划和新建居住区、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目标。
(2)地表水环境现状及影响分析
根据监测结果,二干河各断面的氨氮因子和排口的总磷不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Ⅳ类标准的要求,其余水质指标满足质量标准。超标原因主要为上游来水污染以及区域农业面源。
本项目生活废水经厂内收集后进入张家港给排水公司锦丰分公司集中处理,建设单位已与污水处理厂签订了接管协议,污水处理厂将采取相应的措施保证接纳本项目的污水后处理系统能正常运行且尾水达标排放。因此,本项目废水经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对所在区域的地表水体影响较小。
(3)地下水环境现状及影响分析
现状监测结果表明,U1各监测因子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Ⅳ类以上标准,U2和U3满足Ⅴ类以上标准。
本项目在采取的事故防范措施正确贯彻执行的情况下,对所在区域地下水环境影响较小,不会改变区域地下水水质现状。
(4)噪声环境现状及影响分析
现状监测结果表明,项目拟建厂界监测点昼间、夜间噪声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3类标准限值要求。本项目建成后,各厂界昼间、夜间的贡献值均符合排放标准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三、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张家港博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汪总
联系电话:139062448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