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1、工程名称:天长市东市区安置一区二期工程消火栓加压泵、喷淋加压泵、排污泵项目
2、招标人:天长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委托东市区安置一区施工总承包单位与中标单位签订供货合同。
3、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实施地点:天长东市区安置一区二期
2、项目规模:㈠ 消火栓加压泵:Q=20L/S,H=100m,N=37Kw,进出口均为DN150,2台,一用一备,不锈钢材质;㈡喷淋加压泵:Q=30L/S,H=80m,N=45Kw,进出口均为DN150,2台,一用一备,不锈钢材质,㈢排污泵,不锈钢材质:JYWQ65—37—14—3,一用一备,8台;JYWQ50—15—15—1.5,一用一备,28台。投资约20万元。
3、供货周期:招标人委托东市区安置一区施工总承包单位与中标单位签订供货合同,同时提供详细的供货计划表。中标单位应严格按照招标人提供的供货计划表,签订合同后10日内供货完毕。每推迟一天,按2000元进行处罚。
4、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依据招标人提供的本项目工程量清单中的所有内容
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且具备水泵的生产供应能力的生产厂家或经销商。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本工程招标方式
1、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本工程不实行报名制度,实行资格后审。
五、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4年5月28日起
六、 各潜在投标人,如果对该招标公告有疑议的请于2014年5月30日前将疑议发送至tcrczj@163.com,联系电话:0550-7312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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