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丹江口市坝区及邻库乡村污水处理站工程已获十堰市发改委以“十发改[2014]3号文”批准。项目招标人为丹江口市水污染防治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补助投资和地方政府配套资金。丹江口市水污染防治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现委托湖北设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在丹江口市坝区及邻库乡村新建20个生活污水处理站,建设规模为2300吨/日,工程投资为3300万元。(以国家或省发改委批复投资概算为准)
3.招标范围
3.1本工程的设计、设备采购、施工、运行调试总承包的招标。
3.2 本工程设计所选用工艺要求:
1)本工程所选用工艺在正常运行过程中不用电等动力,无需专人管理,除兼职工作人员定期巡视维护费用外,不产生其他运行费用;
2)工程正常运行工程中出水水质长期稳定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
3)污水处理工艺技术为优先选择湖北省村镇建设协会推荐的小城镇污水处理工艺名录之内(鄂建村协[2013]02号)。
(以上1)、2)两项要求工艺单位提交承诺书)
4.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4.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具备与本工程施工项目相适应的资质、业绩、项目管理技术人员、财务能力、信誉等方面的条件,具体条件如下:
1) 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具备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
2) 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专业(排水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环境工程专项甲级设计资质,并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 近5年施工完成至少1项类似工程(类似工程是指:2010年5月20日至2014年5月19日工程造价金额在1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下同)业绩项 (提交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复印件);
4) 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市政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临时)或注册给排水工程师资格;
5) 拟派项目现场的技术负责人应当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
6)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以具有市政行业专业(排水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环境工程专项甲级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
5.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有兴趣的投标人,请于2014年5月30 日至2014年6月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正常报名),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3:00时至5: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资质证书原件,在十堰市人民中路1号十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
6.2凡有意报名者,请于报名同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整,售后不退。
7.招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6月23日09时00分,地点为十堰市人民中路1号十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评)标室;
7.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交易中心名称:十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 系 人:庹秀琴
电 话:0719-8208350
招 标 人:丹江口市水污染防治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 址:丹江口市人民路93号
联 系 人:胡华炜
电 话: 15072916655
招标机构:湖北设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8号兴业银行大厦5楼
邮 编:430077
联 系 人:杨晶、干洁琳
电 话:027-87273623
传 真:027-87273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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