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镇赉县污水再生利用建设工程设计已由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吉发改审批[2014]4号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镇赉县振兴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镇赉县污水再生利用建设工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施工 单位。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内容:镇赉县污水再生利用建设工程设计
2.2招标范围:镇赉县污水再生利用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含工程量清单及清单报价)和土建、安装以及设备招标技术文件的编制。
2.3本公告划分成1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2有类似工程项目的业绩、良好的财务状况及商业信誉;
3.3资质等级及范围: 市政公用行业设计(排水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3.4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给排水专业高级职称
3.5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禁止有隶属关系或相关联企业同时投标。
3.7投标人不够法定家数重新招标。
3.8其他要求: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整个招标投标过程不得更换被授权人。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05月29日至2014年06月0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省政务大厅六楼招投标窗口持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的副本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外省施工企业还需到分公司工商注册所在地的市(州)、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吉林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备案证明书》后方可参加投标。(详见吉建管[2007]17号,吉建管[2008]14号文件)。
4.2招标文件按标段每套售价¥1500.00元,售后不退。
4.3需邮购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资(含手续费)后5日内寄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06月20日11时(北京时间,下同),地点为吉林省政务大厅6楼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镇赉县振兴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永江
联系电话:15843629799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科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双阳经济开发区劳动力培训中心办公楼209室
联 系 人:王贺
联系电话:0431-85080999
传 真:0431-85078770
详情请致电第一环保网客服,我们会为您提供最有价值的招投标信息
招标与采购信息统一服务热线: 0535-2100925/9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