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经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受广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的委托,对广州塔空气质量梯度自动监测站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现将该项目采购文件进行公示,期间为自2014年05月30日至2014年06月06日五个工作日。
1. 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塔空气质量梯度自动监测站建设项目。
2.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3. 采购预算:610.5000万元。
4. 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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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组号 |
项目内容 |
数量 |
预算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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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组一 |
广州塔地面自动监测站建设 |
1项 |
人民币 387.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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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组二 |
PM2.5手工采样器 |
4套 |
人民币 136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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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组三 |
大气气溶胶有机碳 /元素碳分析仪 |
1套 |
人民币 87万元 |
5. 注意事项:
1). 投标人应对包组内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包组内部分内容进行投标。投标人可同时对三个包组进行投标。
2). 简要技术要求或者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项目内容》。
3). 项目类别:货物类。
4). 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同意,本项目采购本国产品或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限制的进口产品。
6. 供应商资格:
1). 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
2). 若投标人不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则必须出具主要设备制造商(或国内总代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确认函;
3). 投标人符合《中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
投标人必须携带以下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代理机构所在地购买招标文件:
1). 经年审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 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 若投标人不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则必须出具主要设备制造商(或国内总代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确认函;
5). 投标人注册属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和《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7.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4年05月30日起至2014年06月18日期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和下午2:00-5: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到中经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详细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五羊新城寺右一马路18号泰恒大厦14楼1408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8. 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6月19日(星期四)下午1:30。
9.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五羊新城寺右一马路18号泰恒大厦14楼1408室。
10. 开标评标时间:2014年6月19日(星期四)下午1:30。
11. 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五羊新城寺右一马路18号泰恒大厦14楼1408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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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小姐 |
采购人联系人: 广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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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20-28842163 |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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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020-28842162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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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五羊新城寺右一马路18号泰恒大厦14楼1408室 |
联系地址:广州市吉祥路9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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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510060 |
邮编:5100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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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广州五羊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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帐号:3602064709200494258 |
中经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二〇一四年五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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