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采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增城市人民政府永宁街道办事处的委托,对增城市永宁街道办事处果皮箱垃圾桶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现将该项目采购文件进行公示,期间为自2014年06月06日至2014年06月12日五个工作日。
1. 采购项目名称:增城市永宁街道办事处果皮箱垃圾桶采购项目。
2.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3. 采购预算:200.2600万元。
4. 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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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
型号规格 |
数量 |
单位 |
最高限价 (人民币 /元) |
项目完成时间 (含安装验收完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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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提家用方形垃圾桶 |
10L方形 |
2000 |
套(2个) |
2,002,600.00 |
合同签订后 30个工作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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脚踏分类垃圾桶 |
20L脚踏分类垃圾桶 |
100 |
套(2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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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桶 |
1085*425*1040mm |
100 |
套(2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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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代干湿分类箱 |
2500mm*850mm*1500mm |
234 |
套(三分类) |
5. 详见《采购人需求》。
6. 供应商资格: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投标人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国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分公司投标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
2、投标人必须为投标货物的生产厂家(制造商)或其经销(代理)商,如是经销(代理) 商应得到所投货物生产厂家(制造商)相关的授权委托;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投标人凭以下加盖公章的资料前往购买招标文件:
1)经年审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是法定代表人前往购买招标文件,则无需提交此资料);
3)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是法定代表人前往购买招标文件,则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组织机构代码证;
5)为保障政府采购市场公平和效率,需出具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格式详见广州采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复印件(原件备查)和《公平竞争承诺书》(见招标文件格式原件,《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在本年度范围内可多次使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需按要求提供以上资料,只接受通过直接向代理机构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
7.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4年06月05日起至2014年06月26日期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和下午2:00-5: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州采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450号广东华信中心11层1108房)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8. 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6月27日(星期五)上午9:30。
9.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450号广东华信中心11层1108房。
10. 开标评标时间:2014年6月27日(星期五)上午9:30。
11. 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450号广东华信中心11层1108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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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程先生 |
采购人联系人: 郑小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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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22263173 |
电话:829755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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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87697665 |
传真:829755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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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450号广东华信中心11层1108房 |
联系地址:增城市永宁街荔香路31号二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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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510075 |
邮编:5113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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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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帐号:7443900182800007830 |
广州采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六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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