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年产20万吨复混肥项目
建设地点:禹州市朱阁镇
项目投资:投资8000万元
建设规模:工程年产复混肥20万吨。
主要建设内容:占地面积45324平方米,主要建设生产车间、原料仓库、成品库、办公及生活用房等,年生产复混肥20万吨。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及防治措施
施工期:
施工期对环境的主要影响因素为施工弃渣、污水、扬尘、施工噪声等影响。
营运期:
项目建成后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染因素主要有废气、废水、噪声及固废。
(1)废气:该项目大气污染源主要热风炉废气、肥料造粒、烘干、冷却、筛分、粉碎工段产生的粉尘和挥发的氨气、氯化氢。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经过重力沉降和水洗处理后,粉尘和HCl排放浓度均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排放标准要求;氨的排放速率可以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限值(15m排气筒排放速率≤4.9kg/h)。
项目锅炉以成型生物质为燃料,燃烧废气经20m高排气筒排放,能够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燃煤锅炉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
(2)废水:水喷淋系统产生的喷淋水经沉淀池收集后循环利用;少量的生活污水经厂区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用于厂区绿化降尘,不外排。
(3)项目噪声源主要为造粒机、筛分机、粉碎机、冷却机、风机等运行过程产生的机械噪声。车间墙壁做吸声处理,尽量减少门窗开启次数;选择符合国家环保要求的低噪声设备,设备做基础减震处理,高噪声设备设置隔声罩。上述措施可大大降低噪声影响,厂界四周噪声排放声级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本项目烘干和冷却工段除尘设施收集的粉尘量为39.42t/a;水喷淋塔沉淀池污泥每年产生3.5吨,废弃塑料包装袋产生量约为2.5t/a,可收集后由供货厂家回收利用。职工的生活垃圾产生量为12t/a,评价要求在厂区设固定垃圾收集箱,做到日产日清,及时运往市环卫部门指定垃圾场。
综上所述,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能得到综合利用和合理处置,项目固体废物治理措施可行。
三、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加华沃尔夫(河南)肥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总 电话:13937488266
地址:禹州市朱阁镇
邮编:46167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