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招标
二、项目名称
烟台市城市管理局烟台市外夹河污水主管网配套工程施工
三、项目内容及标段情况
项目内容:烟台市外夹河污水主管网配套工程施工,建设地点位于烟台市芝罘区大沽夹河东岸,收集烟台市南郊机场路以西夹河以东污水,自南向北输送污水至区河截流主管。本段设计污水起点接绕城高速北侧已敷设污水管道,沿绕城高速北侧向西,沿夹河东岸继续向北前进,穿规划化工南路,通林路,现状铁路,现状英特尔大道,港城西大街,沿冰轮路机动车道至区河西侧污水截流干管,干管起点管内底标高8.10米,终点管内底标高4.96米,全线重力自流。最大管径为DN1600。过铁路和公路需进行顶管施工,共4处约260米。本段设计平面长度约7300米。本次干管设计,在现状路口,规划路口及道路低点,规划小区处等,预留污水井,施工过程中需将沿线河滨东路,衡河,通林路等污水及时接入干管;本工程计划投资额约为人民币3000万元;计划工期:自接到招标单位开工令之日起90日历天内竣工;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国家现行有关质量验收标准,达到合格标准。招标范围:以本工程烟台市外夹河污水主管网配套工程施工图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的内容为准,进行市政工程施工。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烟台市城市管理局烟台市外夹河污水主管网配套工程施工计划投资额约3000万元。
四、投资人要求
1、持有合法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至少有一项合同额在200万元(含)以上的玻璃钢管道施工业绩(以提供的合同和竣工验收证书为准);拟投入项目经理应具有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含取得继续教育执业手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或延续注册的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3、根据烟建城乡[2011]17号文规定,外地企业须具有进烟备案证明。
五、获取招标文件地点购买方式
烟台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烟台市莱山区观海路23号)时间:即日起至2014年6月18日17:30时(北京时间)止。
方式:购买 售价: 300元/份(文件售出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特快专递费人民币50元整)
六、投标截止日期
2014年7月4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七、开标日期
2014年7月4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烟台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烟台市莱山区观海路23号)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烟台市城市管理局
地址:烟台市芝罘区环山路88号
联系方式:0535-6151705
采购人:王其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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