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说明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况
建设地点:赣州市章贡区青年路45号
项目名称:赣州华厦眼科医院建设项目
建设内容:赣州华厦眼科医院为一所三级眼科专科医院,项目用地为租赁原新名流宾馆房屋,总建筑面积约为3650m2;本次建设内容包括手术室、门诊及病房大楼等以及其他配套设施;规划床位为80床。
总投资:约2000万元。
二、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概述
1施工期
废水:项目施工人员使用大楼原有卫生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对周围地表水环境无明显不利影响。
废气:施工期间采取湿式作业、建材集中堆放、进行可能产生扬尘的工序时关闭门窗等保护措施,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基本无影响;采取减少油漆、涂料的使用量、做好室内的通风换气工作、使用绿色环保型涂装材料等措施以减少油漆废气的释放量,施工废气对周围环境无明显影响。
噪声:施工期的噪声影响是暂时性的,在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对产生高噪声的施工设备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等防护措施后可达标排放,施工期噪声对周围的影响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消失。
固废:施工期间,生活垃圾应做到日产日清,施工现场设置临时建筑垃圾堆放区,建筑垃圾及时清运到指定的建筑垃圾场处理。
2、营运期
(1)废水
项目营运期间产生的废水主要有住院部废水、门诊部废水、洗衣房废水、办公人员用水。
营运期产生的废水产生量约为31.62m3/d,废水进入医院场地内的废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废水处理站采取“化粪池+初沉调节池+消毒池”处理工艺,废水处理后达到入赣州市白塔上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要求后,通过市政排水管网纳入赣州市白塔上污水处理厂,处理后的尾水最终排入赣江。
(2)废气
营运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污水处理站恶臭及停车场机动车尾气。
污水处理站恶臭:医疗废水处理设施设置均为地埋式,处理设施产生的臭气经处理后排放,污水处理设施周边的大气污染物浓度能够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3要求。
停车场机动车尾气:项目设置停车位30个,因其停车位有限,所以汽车尾气排放量较小,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
(3)固废
生活垃圾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收集清运处理;医疗废物交由有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拟建工程产生的几种固体废弃物都得到相应合理可行的处理措施。
(4)噪声
项目营运期间噪声主要为医疗设备噪声、空调室外机噪声、电梯设备等,通过选用低噪设备,经消声、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可达标排放;人员活动噪声通过墙体隔声、距离衰减以及相应的管理措施后可达标排放,对周围声环境基本无影响;加强对地面停车场的管理措施,可确保车辆噪声达标排放。
三、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华厦眼科医院集团有限公司、江西观木斋贸易有限公司
联系人:沈先生
联系电话:13509353011
2、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赣州市环境科学研究所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797-8685075
地址:江西省赣州市贺兰山路8号
邮编:34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