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他
所属地区:黑龙江
招标人: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富拉尔基热电厂
招标方式: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一、招标内容及工程概况
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及内容
1、工程名称:富拉尔基热电厂“上大压小”扩建工程。
2、本期规模:1×350MW超临界热电联产机组。
3、建设地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富拉尔基区沿江路132号。
(二)项目进展情况、准备工作情况概述
1.2009年3月6日,国家能源局以国能局电力〔2009〕82号文件批复同意本工程开展项目前期工作。
2.2013年3月25日,项目立项申请报告经集团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决策通过。
3.2013年8月,项目可研报告经中国华电集团电力建设技术经济咨询中心组织审查通过。
4.2014年1月,华电集团批复主机设备招标结果(中国华电工物函〔2014〕11号)。
5.2014年1月,取得国家发改委项目核准批复(发改能源〔2014〕26号)。
6.2014年4月,建设资金落实,取得集团公司投资计划批复(中国华电规〔2014〕113号)
7.目前三大主机设备合同已经签定,详勘已经完成,第一批辅机设备招标已完成。
二、资金来源
由项目资本金和项目融资两部分构成。
三、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资格后审文件须如实填写,资格后审文件中提供的相关资料,应能证明投标人具有以下能力、资质及业绩,否则将不能通过资格后审。
合格的投标人应在技术、商务、财务和组织等方面具有全面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注册资金不少于2000万元人民币。
(2)具有环保工程专项设计(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乙级资质;具有完善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ISO18000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并通过认证。
(3)投标人应有300MW及以上等级火电机组配套布袋/电袋除尘器的设计、制造能力,具有本次招标产品的生产许可证或国家规定的认证机构颁发的认证证书,完全符合国家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及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提供国内近3年2台套350MW及以上机组布袋/电袋除尘器设备的合同业绩;
(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及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同一个设备供应商不得同时委托两家(含)以上投标商参与本项目投标。
(6)进口设备接受国内代理商的投标,国产设备不接受代理商的投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公告发布时间
(一)公告时间: 2014年6月17日- 6月21日
(二)购买标书时间:2014年6月17日- 6月21日
联系人:郝亿(经理)电话:010-58977683
传真: 010-58977952
手机:15510675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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