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电建设集团甘肃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拟对控股公司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华亭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一期2×145MW机组1、2号电除尘器改造EPC总承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发布本招标公告,征集合格资质的投标人对本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投标。
一.项目简介
1、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华亭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是由中国水利水电建设集团甘肃能源公司控股的子公司。
2、公司地址:位于甘肃省平凉市华亭县西华镇西华村。
3、项目简介:华亭电厂一期工程装机容量2×145MW,#1机组于2006年12月12日投产,#2机组于2007年5月16日投产。
二.招标内容及标段划分
根据国家环保部及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下发的《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项目法人拟选用低温省煤器技术对华亭电厂2台145MW机组的电除尘进行改造,使其排放浓度满足国标要求。
本次按照EPC总承包方式招标,包括电除尘大修,现有基础荷载复核、加固(如需要),电除尘运行参数测试,改造方案设计、设备制造(含现场制作设备)、供货、施工、技术服务、人员培训、试验、调试、售后服务等,具体内同详见招标文件。
三.资金来源
已落实,自有资金。
四.招标方式和原则
1、招标方式: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2、招标原则: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择优选定。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投标人应具有相应资质和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应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本次允许联合体形式投标,联合体牵头人的注册资本金不小于人民币2000万元。
2、投标人必须具有环境工程总承包业务和工程项目管理的技术与管理服务的资格,具有5台套300MW级及以上容量机组同类型项目的总承包改造业绩。
3、设计单位必须具有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专项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具有5台套300MW级及以上容量机组同类型项目的改造设计业绩,且在投运后经国家权威测试机构测试并出具正式测试报告证明烟尘排放浓度达到环保要求。
4、施工单位必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并具有注册地省建设厅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至少具有3台300MW及以上容量机组同类改造工程施工业绩。
5、主要设备的供货商必须具有5台套以上的供货业绩,并通过权威机构检验验收,获得相关试验报告。
6、参与本工程的设计、施工、供货的所有单位必须具有权威机构颁发的ISO系列或等同的质量保证体系。
7、投标人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重组状态,没有国家有关部门所界定的腐败或欺诈行为。
8、投标人近三年内未出现过安全事故及质量问题。
9、两个及以上法人组成的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以及相应的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还应指定其中一名成员作为主办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由联合体主办人负责协调整个合同的实施,包括支付费用等。
六.资格审查
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预审方式。
2、预审资料的提交时间:2014年6月16日——2014年6月20日。
3、预审资料的提交方式:预审资料可通过邮寄、电子版(必须为扫描件,业绩等需盖章)或传真方式(优先选择前两种方式)递交。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建
手机:15110038241
电话:010-58415315
传真:010-51396132
邮箱:zbsd115@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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