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贺州市市政管理局将军山垃圾中转站压缩设备第二次询价采购
二、投标单位资质及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备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货物资格同时具备提供与本次采购设备相对应的转运车辆的能力(或资质)的厂家、代理商、经营商。
三、投标注意事项
1、投标单位可就《贺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中心询价报价表》中的所有货物作完整唯一报价。本项目采购预算价为46万元,报价超出采购预算价的,作为无效报价处理。
2、投标单位的报价为一次性报价,以全部满足询价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且不高于预算价的前提下最低报价的投标单位作为中标候选人(如报价相同的,由采购单位决定中标侯选人);若投标单位的报价全部超出采购预算价,询价小组有权决定废标。
3、投标单位须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肆仟元整(¥4000.00)交至本中心帐户(见本公告第八条)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单位银行帐户转出,不允许以现金方式缴纳,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投标前没有足额交纳或者没有注明为该项目投标保证金的也为无效报价,若为本中心会员供应商则不用交投标保证金,只须把本中心会员供应商证书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即可。
4、采购单位付款方式:货物经安装验收合格且供应商提供合格发票后,采购单位一次性付清货款。
5、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须一次性交纳中标服务费,其金额按贺州市物价局贺价费函[2007]55号文件规定收取,即成交服务费为成交总金额的1.2%(帐户见本公告第七条)。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应包含:①报价表;②保证金底单复印件或本中心会员供应商证复印件;③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④投标产品彩页、说明书等能反映投标产品真实、完整参数的资料;⑤技术规格偏离表(格式见附件后);⑥投标单位售后服务承诺书;⑦询价报价表中明确要求的其他资料等(以上资料须提供,且均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投标文件数量:正本一份,副本三份,共四份。
3、投标单位请于2014年6月23日上午10点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至本中心,逾期将拒绝接收。
五、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广西贺州市鞍山西路83-1号(正赢集团五楼招投标部)
邮政编码:542800
联系人:杨春莹 电话:0774—5268002 传真:5137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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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与采购信息统一服务热线:0535-2100925/9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