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内容
1、本工程为EPC总承包工程(不包括烟囱防腐主体工程),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一台机组脱硫系统以内且能满足脱硫系统正常运行所必需具备的工艺系统及土建建(构)筑物的设计、设备选择、采购、运输及储存、制造及安装、施工、原有系统的拆除及改建、保留利用的设备的修复处理或更换、调试、试验(不包括性能考核试验)及检查、试运行、消缺、培训和最终交付投产,系统改造完成后对整套机组脱硫及公用系统的整体钢结构油漆(含原有设备和系统)、烟囱入口水平烟道排水设计供货和安装等,也包括取得环保部门的验收证书和最终接收等所有工作,也包括招标文件中要求的运行及维护的培训和KKS标识系统。
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3、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二、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华电淄博热电有限公司3号机组烟气脱硫提效改造工程(EPC)
2、工程总规模:330MW发电机组。
3、本期规模:330MW发电机组。
4、建设地址:山东省淄博市
5、投资方及投资比例:由项目资本金和项目融资两部分构成。
三、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成立五年以上、注册资本金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
2、具备环保工程(大气)甲级设计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设备成套能力、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近五年具有不少于5台300MW及以上火电脱硫总承包业绩,且已投运的300MW及以上火电脱硫总包项目不少于2台。
4、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7、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及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8、投标人除满足合同工期外,还要满足根据招标方要求导致的工期变更,并不因此而另外发生费用;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和代理商投标。
申请人应保证所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有效,保证合同执行期有关证件、文件处于有效期。一旦发现虚假文件或内容,无论多么微小,招标人可取消其投标资格,并保留获取相应补偿的权利。
四、时间
2014年6月18日至2014年6月23日
五、投标申请递交
1、申请书格式:请参照公告附件格式进行填报,所有项目均应详细填写,申请人因《投标申请书》填写不清晰、不完整导致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2、递交方式及标书费:标书费为人民币1000元整。
六、开标时间、地点
1、开标时间:2014年7月8日上午9:30(暂定)
2、开标地点:山东济南市,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越
手机:13269300952 010-57290622
传真:010-57290520
邮箱:zdabzyt@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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