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沙县城区污水处理二期工程管材采购、土建(含安装)招标 (项目名称)已由 贵州省发展和改 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黔发改建设【 2013 】1072 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金沙县政业环保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 金沙县新城区;岩孔街道——一期污水处理厂段
建设规模: 日处理污水1.7万吨;计划投资1507万元;
计划工期: 180日历天;
招标范围: 本工程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示范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近三年企业类似业绩2个,近三年项目经理完成类似业绩1个,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6月25日至2014年7月1日(不少于个工作5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可接受报名),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 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毕节市七星关区学院路(东客站旁)金帝豪庭二楼大厅)(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及地址)持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的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本人身份证、投标企业IC卡(或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4年6月25日至2014年7月1日,(不少于5日,招标文件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可开始出售),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在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毕节市七星关区学院路(东客站旁)金帝豪庭二楼大厅)(详细地址)持授权委托书、报名手续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元。招标人在收到授权委托书、报名手续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日内寄送。
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金沙县政业环保有限公司
地址:金沙县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857-7224493
详情请致电第一环保网客服,我们会为您提供最有价值的招投标信息
招标与采购信息统一服务热线:0535-2100925/9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