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公告
1.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工程规模:本工程为西城村小型污水处理装置工程;排水工程:
本工程排水工程主要铺设DN800Ⅱ级钢筋混土管道约51米,DN300HDPE双壁波纹管(SN8)约470米等管道铺设的相关工作内容;
2.站场内项目工程:本工程车站场内项目工程主要建设一座预处理池(内含格栅池、隔油沉砂池、调节池、厌氧水解池、提水井),一座应急消毒池、人工湿地系统和混凝土挡土墙约50米等相关工作内容,垫层采用C15混凝土,池壁采用C25混凝土(抗渗等级S6);
3.工艺工程:本工程的设计处理能力为100吨/天;
4.管材及连接: 污水收集管采用HDEP管,站场内污水管均采用UPVC管,粘接连接,阀门处法兰连接。项目总投资约190万元。
二、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14年7月,竣工日期2014年12月,总工期135日历天,工程必须在2014年9月30日前完成土建部分(建设一座预处理池(内含格栅池、隔油沉砂池、调节池、厌氧水解池、提水井),一座应急消毒池、人工湿地系统和混凝土挡土墙约50米等相关工作内容)。
三、招标内容
本工程的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施工总承包。
四、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五、投标资格条件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只接受独立申请,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投标人具备以下任一资质: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以下①或②资质的施工企业。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二级以上)资质;
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或叁级以上)资质。
(2)环境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水污染防治工程)乙级或以上,投标人必须在佛山市或佛山市内区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需提供加盖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公章备案证明材料或提供加盖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公章的网上查询页面)
2、投标人具有 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3、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具备环境工程设计专项资质不需要提供)。
4、企业具有有效的《佛山市建筑行业企业诚信手册》。(具备环境工程设计专项资质不需要提供)。
5、业绩要求:自2009年1月1日起至今至少有一项在通过验收合格的人工湿地业绩或小型污水处理装置(100吨 /天或以上)工程业绩【注:必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交(或竣)工验收报告等相关有效证明材料,业绩认定日期以交(或竣)工验收报告日期为准;中标通知书必须是由当地政府的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或当地政府的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核发的方为有效;若中标通知书为两页或以上的,则中标通知书原件每页(或骑缝处)须加盖当地政府的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或当地政府的招标投标管理部门)的公章。该业绩必须提供可直接查询到业绩真实情况的工程项目所在地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或建设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或当地政府采购部门公布的网站查询网址。】
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不同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招标人只接受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
7、如发现并经查证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的,将被列为佛山市南海区重点监控单位或列入佛山市南海区不诚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库)。
8、中标单位在收到中标通知书10个日历天内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亲自到项目所在地与招标单位办理本工程施工合同签署等相关手续;否则将视为该单位自动放弃本工程的中标权利,并被没收本工程的投标保证金,该单位将赔偿对招标单位造成的所有损失及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9、 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人的基本开户账户中汇出到招标文件中指定的账户。
六、发布招标公告时间
2014年6月26日-2014年7月2日下午5时30分(北京时间)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市政股
办公地址: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政府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0757-85413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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