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刘庄中水回用示范工程项目已由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郑经政复【2014】6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郑州建投绿化工程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郑州建投绿化工程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勘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刘庄中水回用示范工程项目勘查
2.3建设地点: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航海东路与第二十三大街交叉口东南角
2.4建设规模:日处理10000吨/天污水深度处理:絮凝沉淀、过滤等工艺使尾水到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规定的一级A标准并达到中水回用标准。建设16000立方米蓄水池、加压泵房及相应的14公里长压力管道,使中水通过管道输送至中水用户。
2.5工程性质:新建
2.6招标范围: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刘庄中水回用示范工程项目勘察,按国家现行规范标准规定的内容和深度出具勘察成果报告。
2.7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2011年以来具有至少1项类似建设项目勘查业绩。
3.2投标人具有企业注册地人民检察院开具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6月27日至2014年7月3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8时(北京时间)在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郑州市郑东新区CBD外环与商务西七街交叉口中华大厦十九楼1902室)持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及下列资格证明文件原件和复印件报名,报名资料复印件须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3)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证书;
(4)企业和项目负责人2011年以来类似建设项目勘查业绩;
(5)企业注册地人民检察院开具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6)企业简介及其他投标人认为有必要补充的材料
5.廉洁资格审查
报名后的潜在投标人必须通过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检察院的廉洁资格审查才具有投标资格。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通过廉洁资格审查者,按通知在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郑州市郑东新区CBD外环与商务西七街交叉口中华大厦十九楼1902室)持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购买招标文件。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图纸另计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地点见招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郑州建投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经开区朝凤路26号
联系人:李先生秦先生
电话:0371-66777897(66782393)
传真:0371-66785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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