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项目内容: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招标工程施工
2.招标项目规模:总规模5000m³/日,首期2000m³/日,管网Ø400混凝土管4.5公里、 Ø600混凝土管3.5公里;新建门卫、在线监控房及综合楼、巴氏计量槽、消毒池、生化反应池、格栅、集水池、污泥浓缩池及沉砂池各1座、人工湿地2座、围墙约522.5米、敷设污水管及砌筑检查井(详见设计施工图)
3.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上级专项补助及县自筹解决
4.招标项目实施地点:位于新丰县马头镇福永村(“老马头”地段)
5.招标项目施工工期:150日历天(其中河段施工必须在2014年12月30日之前完工)
6.招标项目预计投资:本次招标计划投资约1102.24万元
7.招标项目建设模式:以BT模式(建设-回购模式)建设
二、投标人须知
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方可办理报名手续,并同时购买招标文件及有关文件【以下资料须以A4纸制作并装订成册并按要求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若未按以上要求编制、装订成册的将不予接收】
1.1企业介绍信介绍信写送交单位:“新丰县马头镇人民政府”,并注明投标工程名称、委托报名人及其身份证号码(非A4纸格式的介绍信须粘贴在空白的标准A4纸上递交)。
1.2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经办人身份证资料复印件一套(装订成册,原件备查 )。
1.3BT项目潜在投资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5天前须提交投标信用金(含投标保证金 22 万元)(不计利息)人民币300万元 。潜在投资人将投标信用金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从投标人的企业注册地的投标法人开户银行的账号划出),并取得招标人开具的财务收据,投标人中标后,投标信用金自动转为部分履约风险保证金(本工程履约风险保证金为人民币600万元)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信用金在中标公示结束后七天内无息退还。
2.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资质及条件:
2.1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必须是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获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拟委派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必须具有执业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的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
2.3BT投资人中标后必须以自有资金和中长期融资能力作为项目建设保障,且不得以项目反担保。
2.4韶关地区以外的外地企业须提供在新丰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备案文件。
3. 参加本工程投标的投标人, 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委托人、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具体信息参考招标文件)
三、有关计划时间安排
1.公告时间:2014年06月27日至07月03日
2.投标报名时间、地点
2014年07月01日至07日(法定公休日除外上午10:00~11:30,下午2:30~4:00
新丰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丰城建设路5号四楼)
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丰县马头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陈工
电话:13509859295
详情请致电第一环保网客服,我们会为您提供最有价值的招投标信息
招标与采购信息统一服务热线:0535-2100925/9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