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市区污泥处理项目每天约产生50吨含水率不高于50%的半干化污泥,为防止半干污泥产生环境污染,实现污泥的资源化、无害化处置,将其作为烧结砖原料进行最终处置;
招标范围:烧结砖厂,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2具有生产污泥砖的能力、技术和设备。建设制砖能力年产在 6000万块,污泥掺加比例不高于 10%时每天消耗污泥能力最少为 50吨,并提供证明材料。
2.3具有省发改委对制砖项目的核准、国土资源局的用地批复、环保局对制砖项目环评的批复及省住建厅颁发的新型墙体材料产品确认证书。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报名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报名时间及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 2014年6月27日至2014年7月7日(法定公、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
3.2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地点 :招标投标交易管理中心。
3.3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交的资料: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相关证件。(以上证件需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两套)。
3.4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投标文件递交
4.1本项目不组织统一现场踏勘,不组织召开投标预备会。
4.2投标文件接收截止及开标时间:2014年7月22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许昌市招标投标交易管理中心(东城区三里桥街行政服务大厅四楼)。
4.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联系方式
招标人:许昌市公用事业监管服务中心
地址:许昌市劳动路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15188519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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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与采购信息统一服务热线:0535-2100925/9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