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句容经济开发区黄梅片区污水收集管网工程已由句容市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委员会以句发改经信行审(2014)9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省句容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代理公司为江苏江南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江苏省句容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黄梅镇
工程规模:造价2000万元,管道全长11464米
计划工期:90天
招标范围:管道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管道工程专业承包一级企业资质,拟选派项目经理需具备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四. 资审方式
本工程资审方式:资格预审
五. 投标人条件
5.1投标人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5.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6.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b.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c.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上述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对上述工程进行投标
5.2其他条件
(1)企业取得信用管理手册
(2)项目经理取得安全培训合格证书
(3)资格预审时拟派项目经理(持身份证原件)必须到场,
(4)投标申请人在要求递交的资审资料中应提供项目经理及项目组成员(资格预审文件附录4)的劳动合同原件和所属企业社会保险费用名单原件(社会保险最迟交至资格预审前两个月)以供审查。
(5)投标申请人必须提供本公司注册地银行提供的存款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6)按照镇政建【2013】140号及句政建【2014】13号文件规定,外地投标企业在投标时须提供经句容市建管处或镇江市范围内其他辖市区住建局备案的《外地建筑施工企业进镇资质备案申请表》原件(备案项目经理与投标项目经理必须一致),否则,招标人将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5.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4资格审查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4 年7月9日上午9时30分
六、联系方式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省句容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开发区
邮编: 212400
邮编: 212400
联系人:王婷婷
电话:0511-87264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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