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行业:市政房地产建筑
所属地区:天津市
勘察招标公告(延期)
延期原因:一期公告报名截止时报名单位不足三家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天津滨港高新铸造工业区污水处理厂项目已由静海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静发改审批【2014】91号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天津中旺滨港实业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48280000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天津中旺滨港实业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立项工程名称:天津滨港高新铸造工业区污水处理厂项目,建设地点:天津滨港高新铸造工业区铜陵道南侧、滨河道东侧,新建一座处理能力5000立方米/日的污水处理厂,附属建筑设施总建筑面积约1612平方米。
2.2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滨港高新铸造工业区铜陵道南侧、滨河道东侧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一标段:本次招标项目名称:天津滨港高新铸造工业区污水处理厂项目,建设地点:天津滨港高新铸造工业区铜陵道南侧、滨河道东侧,本次招标投资约4828万元,本次招标新建一座处理能力5000立方米/日的污水处理厂,附属建筑设施总建筑面积约1612平方米,最大高度8.7米,最大跨度约为11米,基坑深度约为3.3米,招标范围:全部项目岩土工程勘察工作
2.4 工期要求:2014年07月19日至2014年07月23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质: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岩土工程专业类乙级及以上 , 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联合体投标报名时可以联合体主办人或成员中的任何一人进行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3.3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人应提供进津备案通知书。
4、投标报名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4.1投标人可携带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进津备案通知书、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果联合体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到天津市报名。
4.2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报名。
5、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5.1本招标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14年07月08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5.2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4年7月2日至2014年7月8日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超过15家时,可采取资格预审方式。
6.2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4年07月02日至2014年07月08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0分至11时0分, 下午1时0分至5时0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和单位介绍信,前往 获取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
6.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另行通知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人民币另行通知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押金(不记利息)。
7、联系方式
7、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均峰
电话:88264055
电话:88264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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