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费县)重点贫困乡镇、贫困村生活垃圾一体化处理体系建设采购项目。其中A包:240L塑料垃圾桶;B包:人力三轮垃圾车;C包:四轮钩臂式环卫车及垃圾方箱一宗。(具体数量、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在中国境内注册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单位,具有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投标产品技术标准应符合国家标准(包括强制性标准和行业标准);
4、属合法制造及销售单位,有能的力提供采购货物及相应的技术和服务,有履行合同的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在以往的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违纪、违约行为;
6、代理商参加投标的须具有制造商出具的有效授权书;
7、国家有关规定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投标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
8、提供的资格资质文件均真实有效;
9、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10、向代理采购人购买采购文件并登记备案;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
1.地点:费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费县建设东路与蒙山路交汇处,费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2.时间:2014年7月2日—2014年7月8日
8:30-11:30,14:3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3.售价:150元人民币/份,售后不退。
投标人授权代表在购买采购文件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
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人证明、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被授权人身份证和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留存,不接受传真件及扫描件)。
以上资料原件审查、复印件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并在封面上注明“山东省(费县)重点贫困乡镇、贫困村生活垃圾一体化处理体系建设采购项目”字样,复印件盖公章留存;资料不齐全者不允许购买采购文件。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2014年7月23日下午15时00分前(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费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时间、地点
开标日期:2014年7月23日下午15时00分。
开标地点:费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六、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须在2014年7月22日16时00分前(以实际到账为准)向费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电汇或转账的(公对公)形式:A包递交人民币2800元(大写:贰仟捌佰元整);B包递交人民币750元(大写:柒佰伍拾元整);C包12000元(大写:壹万贰仟元整)投标保证金,不接受现金。汇款时请注明项目名称。以其他账户或个人名义交纳的,招标人和中介代理机构一律不确认其投标资格。
开户名:费县人民政府政务大厅管理办公室;
开户行:临商银行费县支行;
账号:800001851005000000127;
投标保证金相关事项联系电话:0539-5080850/0539-5080858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费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天勤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临沂市北城新区颐高上海街A座(沂蒙路与上海路交汇处)
联系人:胡工 联系电话:13793915618
联系人:韩工 联系电话:18306514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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