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轮台县汇泉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范围:构筑物土建及辅助管理建筑物土建水暖电安装
建筑面积(㎡):30000 计划投资(万元):3900
报名起始日期:2014-07-04 报名截止日期:2014-07-10 19:00:0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轮台县新城区污水处理厂工程 已由 新疆发改委 以 新发改环资[2012]192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轮台县汇泉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补助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轮台县新城区污水处理厂工程
2.2 建设地址:轮台县新城区污水处理厂
2.3 建筑规模:3万吨/日
2.4 结构类型: 钢筋混凝土
2.5 工程投资额:3900万
2.6 计划工期:2014年8月20日至2015年11月15日,453天
2.7本次招标的范围如下:构筑物土建及辅助管理建筑物土建水暖电安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和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及施工相应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外省企业已办理进疆备案。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 专业 贰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 资格后审 。当采用综合评估法,且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在15家以上时,招标人可以在发售招标文件前,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
3.3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和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4. 评标办法
工程量清单计价综合评分法
5.资质序列要求资质专业等级
施工总承包企业房屋建筑工程三级及三级以上
施工总承包企业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二级以上
资质说明:(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三级及三级以上) 或 (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二级以上)建造师或总监。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通过上述报名,请于2014年7月11日起,每日上午09:30时至13:30时,下午 15:30时至20: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豪景大厦715室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20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6.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3日内寄送。
7.联系方式
招标人:轮台县汇泉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轮台县青年路
邮编:846000
联系人:姚江
电话:18009967666
详情请致电第一环保网客服,我们会为您提供最有价值的招投标信息
招标与采购信息统一服务热线:0535-2100925/9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