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内容
陕西华电蒲城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6号机组现有脱硫设施出口SO2排放浓度≤400mg/m3,按照新的排放标准,需进行脱硫增容改造,在原有吸收塔基础上再新增1座吸收塔,串联运行,采用双塔双循环,改造后出口SO2排放浓度≤50mg/m3增容改造,包括设计、制造、运输、施工、调试、试验及检查、试运行、考核、最终交付等全部内容,采用EPC总承包 。
二、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陕西华电蒲城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6号机组脱硫增容改造工程项目。
2、工程规模:6号炉(660MW )脱硫增容改造。
3、 资金来源 :环保技改资金、企业自筹。
4、 电厂厂 址:陕西省蒲城县孙镇 。
三、资格审查方法
公开招标、 资格后审 。
四、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
投标人应具有相应资质和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1、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注册资金在 3000 万元及以上。
2、投标人或施工分承包商的资质要求:
2.1 投标人须具有建设部颁发的环境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限于大气污染防治工程/废气)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2投标人或其施工分承包商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建筑安装工程一级资质 或 环保工程专业总承包 二 级资质,并持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质量保证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保障体系认证(须在有效期内)。
4、投标人使用的脱硫核心技术须符合以下要求:
投标人如使用国外公司脱硫核心技术的(投标人已与技术持有方签署长期技术转让协议的除外),核心技术持有方应作为其技术支持方,负责技术支持和性能保证。投标人应向招标人提供与技术支持方的合作协议书(副本),列明投标人与其技术支持方的合作方式及工作范围。
投标人已与技术持有方签署长期技术转让协议的,应提交技术转让协议的复印件(应反映技术转让内容,期限等主要内容)。
5、投标人在近3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况出现。所施工工程未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6、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近三年无被政府及行业组织处罚的经历。
7、同一母公司的投标单位只能有一家参加投标,否则属于该母公司的所有参投单位的投标都将被拒标。
8、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五年内具有国内电厂单机600MW及以上容量燃煤机组烟气湿法脱硫项目总承包或脱硫系统设计、吸收塔供货施工及脱硫系统性能调试6台套及以上已投运良好的业绩。
9、 投标人须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五、招标公告发布时间
公告时间:2014年7月3日至7月11日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4年7月3日至7月11日17时整。
六、投标文件的提交
1、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2014年7月24日09:00。
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即开标地点):西安俪苑大酒店(西安市劳动南路8号、劳动南路和南二环十字西北角向北100米)。
3、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陕西华电蒲城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张选进
联系电话:0913—7662074
传真:0913--7662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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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与采购信息统一服务热线:0535-2100925/9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