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延津县城市污水管网扩建工程平安大道东延伸段工程
2.建设地点:延津县平安大道
3.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
4.工期要求:60日历天
5.项目内容:铺设PE污水管网1000米,顶管70米,规格型号为Φ 400 —S2 。
二、合格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等级,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具备安全生产考核证。
7.参加谈判时供应商应提供企业注册地检察院出具的2014年7月4日以来的无行贿犯罪证明。
三、谈判文件的获取
1、购买谈判文件时供应商需提交企业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2、谈判文件售价800元/套,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3、购买时间:2014年7月4日—2014年7月10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时间,下午15:00-18:00时(北京时间)。
4、购买地点: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第二报名室(县人民路与科技路交叉口向北100米路东)
四、响应性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谈判开始时间
2014年7月16日上午9:30整
五、响应性文件递交地点
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第三开标室(县人民路与科技路交叉口向北100米路东)
六、联系人
采购人名称:延津县城市资产开发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13937372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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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与采购信息统一服务热线:0535-2100925/9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