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长德新区长德丙十街道路排水工程已由长德发改发[2014]15号批准建设,现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长春高新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资金。现对该工程的施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施工单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长德新区长德丙十街道路排水工程470米,铺装面积5352平方米 ,雨水管线464米 ,污水管线437米。(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
2.2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包括的全部内容。
2.3工程建设地点:长春长东北开放开发先导区(长德新区)。
2.4工期要求:
2014年08月02日 ;
2014年10月05日 ;
计划工期:65日历天。
2.5施工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
3.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具备全国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资格,具有3年以上工程施工管理经验,应无在建工程。
3.5近三年(2011年-2013年)有类似工程项目的业绩至少一项。
3.6要求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10年—2012年或2011年—201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
3.7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禁止有隶属关系或相关联企业同时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4年07月07日 至 2014年07月11日 (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省东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长春市泰来街1528号)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全国注册建造师证、业绩(合同或中标通知书)、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企业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均须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在中标后七个工作日内办理备案。(详见吉建管〔2007〕17号、吉建管[2011]32号、吉建管〔2014〕6号文件)
4.3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是 2014年7月29日下午 13:30时,地点 长德新区管理委员会开标室 。
6.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高新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女士
电话:0431-81187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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