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经济技术开发区采购评审中心 受晋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环保监察中心的委托,对其所需实验器材及环境监测仪器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兹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密封投标。
一、项目名称 : 晋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环保监察中心所需实验室器材及环境监察仪器
二、招标内容
1 、投标人可以对以下所列的四个包的项目全部进行投标,也可以对其中一个包或几个包同时进行投标,但不允许将其整包拆分进行投标,所投项目必须完全响应本招标文件所列示内容。
第一包 : PH 计实验室用、电导仪、声级计等
第二包 : 全自动火焰 / 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原子荧光分光光度计等
第三包 : 大气采样器、颗粒物采样器、 烟尘 ( 烟气)测试仪 等
第四包 : 便携式有毒有害气体检测仪、 通风柜等
注 : 上述表格中未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所采购的货物必须符合国家的强制性标准。
2 、范围包括 : 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和售后服务等。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3 、交货时间 : 以招标文件要求为准。
4 、交货地点 : 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三、项目预算: 第一包32万元、第二包30万元、第三包52万元、第四包40万元。
四、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本次各投标人需携带通过有效年检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副本原件及一套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等相关证明材料
注 : 以上资质的符合性审定以评标委员会评标结论最终认定为准
六、招标文件
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 2014年7月8日至 2014年7月15日(北京时间8:00-12:00,15:00-18:00,节假日除外)
2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 晋城经济开发区采购评审中心办公室
3 、招标文件售价 : 人民币500元整(招标文件售出不退)
4 、采购中心地址 : 晋城市兰花路(晋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办公楼四楼)
5 、项目联系人 : 王园园、(0356)2130023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
开标时间 :2014年7月28日15时整
投标时间 :2014年7月28日14时30分至15时整
地点 : 晋城经济技术开发区采购评审中心
八、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采购单位 : 晋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环保监察中心,联系人 : 常凤琴 18635668089
晋城经济技术开发区采购评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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