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平山县2013年度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
采购人名称:平山县大吾乡人民政府
采购人地址:平山县大吾乡西大吾村
采购人联系方式:范主任 13731077796
二、采购具体内容
采购内容:拉臂式清运车、拉臂式垃圾箱、人力三轮车、抽液车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用途:垃圾清运
项目实施地点:平山县大吾乡人民政府
资金来源及预算:财政资金、预算119.4万元。
三、完工时间
合同签订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
四、简要技术要求/项目的性质、供应商要求
1.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供应商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2、具有合法的营业范围。
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二套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税务登记证; 3、组织机构代码证 4、法人授权委托书; 5、被授权人身份证。
五、时间、地点
采购文件发售时间:2014年7月10日—7月16日,每天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 (节假日除外)
采购文件发售地点:平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山县中山路中国银行二楼)
采购文件发售方式:当面发售,售后不退
采购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本
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7月30日09时00分
开标时间:2014年7月30日09时00分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开标、评标地点:平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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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与采购信息统一服务热线: 0535-2100925/9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