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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昌明村道路雨污水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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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浙江宁波市
有效期至: 2014-07-17 [已过期]
最后更新: 2014-07-15 09:25
浏览次数: 65
 
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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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说明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观海卫镇昌明村道路雨污水工程 (施工 )(项目名称)已由观政 [2014]88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慈溪市观海卫镇昌明村经济合作社 ,建设资金来自村自筹及镇市补助(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慈溪市观海卫镇昌明村。规模及工程造价:道路雨污水工程,硬化道路6条、晒场3只,道路硬化总面积约2820平方米;铺设雨水管246米、污水管452米。工程造价约60万元标段:一个标段 计划工期:90日历天质量要求:合格招标范围:道路、雨污水管等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并入围慈溪市 2013年度政府投资项目小额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商名录的企业,且无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1.4.3投标无效情形,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项目经理: 市政叁级项目经理(限慈溪市注册企业)或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1名【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负责人)】。 
3.3拟派项目经理任职情况必须符合《转发宁波市建委 <关于印发宁波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的通知》(慈建设〔 2010〕6号)和《关于转发宁波市住建委 <关于进一步落实鼓励建筑业企业创先争优工作的通知> 的通知》(慈住建〔 2011〕14号)规定,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外无在建项目且没有违反浙政发〔 2009〕22号文件第(十七)条关于项目经理的更换规定。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保证金 
已统一交纳至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小额建设工程保证金专户。投标申请截止时间:2014年7月17日下午17时30分

5.其他说明 
5.1本次工程评标办法采用合理最低价法 。 
5.2投标申请后项目经理不得擅自更换,若须更换的,须经慈溪市观海卫镇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管理办公室备案 。

6.联系方式 
招标人:慈溪市观海卫镇昌明村经济合作社
地址:慈溪市观海卫镇昌明村   
联系人:任工 
电话:0574-63677338
 
详情请致电第一环保网客服,我们会为您提供最有价值的招投标信息
招标与采购信息统一服务热线:0535-2100925/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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