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山阳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项目已由上海
市发展和改革局以郴发改招[2014] 13号文核准建设,建设资金为银行贷款及地方政府配套。招标人为山阳县自来水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金山中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规模:近期规模为1.0万m3/d;远期规模为3.0万m3/d;采用微动力生物膜法(DSTE)工艺。(本次招标为1.0万m3/d)
2.2工期要求:18个月
2.3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规范和标准的要求
2.4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EPC模式建设,项目中标人负责对第二污水处理厂工程范围内的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工程竣工验收以及提供其他相关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设备供货能力;;金山省外建筑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登记证。
3.2投标人设计业绩:投标人五年内必须具有二个及以上的类似工程设计业绩(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投标人应当明确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该负责人应当具有给排水或市政工程专业高级职称,并必须主持完成设计一个及以上类似项目。
3.3投标人设备供货业绩:近五年内必须具有二个生活垃圾或污水处理工程设备供货
业绩。
3.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人报名
4.报名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4年7月16日~2014年7月2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北京时间)由投标人的法人代表(如是联合体,由联合体牵头人公司法人代表携联合体协议书)持本人身份证携带以下资料原件报名①公告期内出具的有效介绍信(电脑打印,手写无效);②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等级证书;③项目设计总负责人的职称证、主要工艺设备供应商的授权书;④项目设计总负责人的社保证明材料(不少于6个月,省外企业提供能在相关网站上查询的社保证明)及身份证;⑤业绩证明(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以上资料验原件后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套,1套留存招标代理机构,1套留存县招标办)到山阳县建设局招标办签署《不转包、挂靠承诺书》并领取《山阳县建设工程竞标备案登记表》:再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登记并在项目业主处报名,再到县招标办备案。
5.联系方式
招标人:山阳县自来水公司
地址:山阳县珠泉镇鳌峰路1号
联系人:蒋卫湘
联系方式:0391-6631796
详情请致电第一环保网客服,我们会为您提供最有价值的招投标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