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公告
招标范围及形式:公开招标
招标项目名称:北京市石景山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环卫作业专用车辆采购项目
采购人名称:北京市石景山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垃圾清运队、道路清扫队)
采购人地址:石景山区杨庄东街65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13146266288
二、采购内容及控制预算金额
金额:人民币2,880,000元
第一包:8吨压缩式垃圾车采购
采购数量:8吨压缩式垃圾车4台;控制预算金额:2,320,000元
第二包:自卸式垃圾车采购
采购数量: 自卸式垃圾车2台 ;控制预算金额:560,000元
三、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2、投标人需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厂家或经销商授权;
★3、投标人所投产品(见附件要求)应通过国家相关投标产品技术许可,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合格的证明材料;
4、投标人自2012年(含)以后相关项目业绩,并提供有效证明;
★5、投标人在投标时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4年7月17日-2014年7月23日(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至11:00; 下午2:00至5:0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石景山区政府采购中心
时间:2014年7月24日上午9:30
地点:北京市石景山区政府采购中心
五、投标截止日期
2014年8月8日上午9:30(北京时间),逾期送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石景山区政府采购中心不接受现场递交以外的投递形式,投标人采取其他投递形式致使投标无效,采购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现场递交系指投标人将投标文件直接递交给采购中心联系人,并签字确认)
开标时间:2014年8月8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北京市石景山区政府采购中心
评定办法:综合评分法
六、缴纳方式
投标保证金:第一包:23,000元;第二包:5,000元
开户银行及账号
收款人:北京市石景山区政府采购中心
账号:0200013409008814043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八角支行
项目负责人:郝洪生
传真电话:(010)68878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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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与采购信息统一服务热线:0535-2100925/9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