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大兴安岭呼中区污水处理工程已由大兴安岭地区行署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大署发改字 [2013]147 号、呼中区经济发展和改革局以呼发改字 [2013]15 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大兴安岭兴林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国投及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二次公告)。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建设地点:呼中区呼中镇 ;
项目总投资:5658万元;
工程规模:5000m³/d污水处理、厂房4293.36m²、消防泵房242.84m²、污水管网17.744Km及厂区;
计划工期:2014年8月1日至2014年12月30日;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项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同时具备房屋建筑和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企业注册资本金620万元及以上)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于2014年7月18日至2014年7月27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4年7月28日下午15时30分,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携带投标文件及相关证件准时到大兴安岭地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大兴安岭地区行政服务中心五楼东侧502室)参加开标会议,并出示2014年度县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受贿犯罪记录证明。
6.联系方式
招标人:大兴安岭兴林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洪明
电话:13359905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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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与采购信息统一服务热线:0535-2100925/9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