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内容及标段划分
烟气脱硝装置EPC(含催化剂)总承包工程 。
二、工程概述
工程概况: 热电站规划装机为2台280t/h高温高压固态排渣煤粉锅炉和1台50MW高温高压双抽空冷凝汽式汽轮机配一台60MW发电机。热电站机组按两炉一机设计、建设。两炉一机配置,机组运行方式为两炉一机运行,以确保化工用汽的稳定性和可靠性。锅炉年利用小时8000小时。根据现场实际建设情况,已经完成2台锅炉和1台50MW汽轮机的安装工作,并进行了设备试运转。
本工程为榆林凯越煤化140万吨/年煤制甲醇资源综合利用项目锅炉烟气脱硝专项工程,即在热电站场地上2台280 t/h煤粉锅炉进行脱硝改造,属环保技改性质。
三、资金来源
项目法人自筹资金。
四、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在技术、商务、财务和组织等方面具有全面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工程承包能力的独立法人或其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必须签署联合体协议,具备履行民事责任能力。
(2)投标人或投标联合体须具有建设部颁发的环境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限于大气污染防治工程 / 废气)。其分包商应具有与分包内容相应的乙级或二级以上及其他相应资质。
(3)投标人应具有设计、制造过135MW或135MW以上等级机组脱硝装置的经验,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设备供货、建筑和安装工程施工和管理、调试管理、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5)业绩投标人近三年具有至少3台套135MW等级及以上机组脱硝工程投产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仅限于中标通知书、合同原件或复印件、最终用户证明三种形式,其他无效)
五、时间、联系方式
公告时间:2014年7月22日至2014年7月28日
购买标书时间:2014年7月22日至2014年7月28日下午17时整止。
招标人:陕西榆林凯越煤化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安康
电话:0912-7711520
邮箱:ythwzc@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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