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海宁市盐官镇桃园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胜利组)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海宁市盐官镇桃园股份经济合作社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和市、镇财政补助。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工程位于盐官镇桃园村。
2.2建设规模:主要收集莲花片共计28户农户的生活污水、废水。
2.3合同估算价:约30万元
2.4计划工期: 2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海宁市盐官镇桃园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胜利组),主要收集胜利组共计28户农户的生活污水、废水。(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6本项目不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 资质;业绩要求 详见招标公告资格后审要求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二级及以上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4.投标报名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14年7月23日至2014年7月25日 ( 公休日除外 ) ,每日上午9:00 时至11:00 时,下午14:00 时至16:00 时 ( 北京时间,下同 ) ,在海宁市海昌南路486号道金汇大厦B座11楼报名,同时洽购招标文件。
4.2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1.单位介绍信;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 3.单位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4.报名人(即交易员)身份证、交易员证原件及复印件。 5.嘉兴市外企业提供进嘉施工备案证; 以上复印件均须盖公章。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要求,地点为 海宁市盐官镇招标采购服务中心(盐官镇人民政府4楼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宁市盐官镇桃园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址:海宁市盐官镇桃园村村委会
邮编:314412
联系人:金先生
电话:13906734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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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与采购信息统一服务热线:0535-2100925/9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