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设备及数量:供暖锅炉设备1批
项目预算:1525818.00元
采购用途:详见招标文件
标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有效期内)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
5、经销商代理资格声明(格式)(非制造厂家需提供)
6、制造厂家授权书(格式)(非制造厂家需提供)
7、制造厂家的资格声明(格式)
三、其他注意事项
1.投标供应商的财务状况证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2.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投标供应商缴纳近3个月社会保险的银行转账通知单复印件
3.税收证明:投标供应商缴纳近3个月国税或地税税收付款凭证复印件
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参与招标项目委托代理人在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须提供其注册或经营所在地或门头沟区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告知函》。
5.特种行业操作人员资格证书、锅炉专业工程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6.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复印件,c级锅炉以上(含c级)
四、时间、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8月14日9:30时(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14年8月14日9:30时(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北京市门头沟区北斗星酒店中会议室(门头沟区三家店东街42号)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标法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北京市门头沟区教委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门头沟区新桥大街67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 王悦 010-69842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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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与采购信息统一服务热线:0535-2100925/9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