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附海镇2014年度镇级市政配套污水管网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慈发改审批【2014】8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慈溪市附海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镇筹措解决,市财政按规定予以补助(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慈溪市附海镇;规模及合同估算价:管道总长2418米,污水检查井88座,污水倒虹井2座,开挖、修复砼路面1981平方米,造价约306万元;标段:1个;计划工期:120日历天;质量要求:合格; 招标范围:路面开挖修复、管道铺设、污水井制作等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无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3投标无效情形,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项目经理:市政三级项目经理(限慈溪市注册企业)或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1名【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负责人)】。
3.3拟派项目经理任职情况必须符合《转发宁波市建委 <关于印发宁波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的通知》(慈建设〔2010〕6号)和《关于转发宁波市住建委 <关于进一步落实鼓励建筑业企业创先争优工作的通知> 的通知》(慈住建〔2011〕14号)规定,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外无在建项目且没有违反浙政发〔2009〕22号文件第(十七)条关于项目经理的更换规定。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5万元,通过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帐方式缴入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投标保证金专户,到账截止时间2014年8月18日下午17时前。同时投标保证金缴纳单备注栏及用途栏中注明: JSA14151。【为使投标单位缴纳的投标保证金信息与投标申请人信息相符,请各投标单位采用网银(不能走同城)或电汇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
收款人: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宁波慈溪支行
帐号:7336210182600034034
5.其他说明
5.1资格审查方式:本次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
5.2本次工程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5.3投标申请后项目经理不得擅自更换,若须更换的,须在开标前经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备案。
6.联系方式
招标人:慈溪市附海镇人民政府
地址:慈溪市附海镇
联系人:张工
电话:13967820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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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与采购信息统一服务热线:0535-2100925/9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