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昌县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新昌县将作头、长远岗垃圾填埋场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已由新发改审【2014】64号文件批准建设,该工程因第一次招标失败,经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核准,决定对新昌县将作头、长远岗垃圾填埋场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设计服务重新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 项目概况
1.1项目概况为:新昌县将作头、长远岗垃圾填埋场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垃圾坝、调节池、渗沥液处理站、外排管线及场外配套工程等,渗沥液处理规模为300m3/d。项目总投资估算4859万元(其中建安费3707万元)。
1.2招标范围为新昌县将作头、长远岗填埋场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设计服务,包括:①方案设计;②初步设计;③施工图设计;④其他在项目过程中及工程变更设计需设计单位提供的服务(包括施工期间现场技术指导)或图纸等。
1.3工程建设地点为:张家店到元岙;
1.4工期:50日历天(其中初步设计20天,施工图设计30天;具体以招标人的实施指令为准);
2. 同时具有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专业甲级和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的设计单位,均可向招标人提出申请。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 投标申请人可在本招标公告附件处下载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
5. 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4年8月7日15:30 。
6. 投标人到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换取投标保证金收据时,应携带“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投标申请书”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缴纳交易席位费300元。“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已提交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存档的,则不须另行提供。
7. 投标人交易员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携带 “交易证”,并缴纳招标文件工本费200元。未办理“交易证”的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前携带相关资料办理,否则拒收投标文件。
8.联系人: 宋先生 13355759505
联系人:杨小姐 0575--86252333
招标人:新昌县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绍兴正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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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与采购信息统一服务热线:0535-2100925/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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