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本次采购选择有效供应商数量的60%(有效供应商数量的60%有尾数的四舍五入取整数,即当有效供应商为7家时取四家,有效供应商为8家时取五家)且不超过五家企业入围供应嘉善县各乡镇(街道)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用玻璃钢(或塑料HDPE)化粪池的供应商,供应时间为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具体规格、要求等详见附表《采购货物一览表》。
二、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在中国境内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注册的生产厂家,并具有良好信誉和售后服务能力的;
3、应具备生产玻璃钢(或塑料HDPE)化粪池的能力。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14年8月6日至2014年8月18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工作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2、获取地点:嘉善县罗星街道人民大道1018号时代广场14楼1422室。
3、咨询服务费(元):人民币500元。
四、投标文件送达及开标
1、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8月27日上午9:30时止。
投标地点:浙江省嘉善县魏塘街道环北西路261-263号二楼2号开标室。
2、开标时间::2014年8月27日上午9:30时。
开标地点:浙江省嘉善县魏塘街道环北西路261-263号二楼2号开标室。
五、投标保证金
1、获取采购文件时,供应商须交付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0000元;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2、保证金交纳方式:现金/银行转帐
3、投标保证金帐户名称:嘉兴市华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嘉兴工商银行中山支行
帐号:1204068309245007251
六、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 嘉善县大云镇人民政府、嘉善县干窑镇人民政府
嘉善县惠民街道办事处、嘉善县罗星街道办事处
嘉善县天凝镇人民政府、嘉善县陶庄镇人民政府
嘉善县魏塘街道办事处、嘉善县西塘镇人民政府
嘉善县姚庄镇人民政府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嘉兴市华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点:嘉善县罗星街道人民大道1018号时代广场14楼
联系人:袁虹
联系电话、传真:0573-840266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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