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广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小型垃圾机动收运车(重招)项目。
采购预算:840.0000万元。
二、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一:密闭式小型垃圾机动收运车,26辆,最高限价728万元;
包二:非密闭式小型垃圾机动收运车,4辆,最高限价112万元。
交付使用期: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60天内(交货、调试、安装及验收合格后方视为交付使用期的时间。)
注:1)本项目共 2个子包,投标供应商可对 1个或 2个子包进行投标,允许兼投兼中。
2 )投标人应对本项目子包的全部货物和服务报价,不接受只对子包内部分内容进行报价。投标人的投标分项报价和投标总价均不能超出上述最高限价。否则,将直接导致投标无效。
三、供应商资格
1.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
2.投标人必须是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具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生产厂家或经销商(代理商),如是经销商(代理商)应得到所投车辆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
4.所投车辆投标时须已是国家《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内的产品;
5.投标人能根据《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审查的通知》(穗财采〔2012〕275号)要求提供其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且在该证明出具之日至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因经营活动违法行为被检察机关立案查处,且未被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要求:投标人需对此条款进行确认,提交此条款所列事项的承诺书。);
6.提供《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小企业联合体除外)。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14年08月08日起至2014年08月27日期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和下午2:00-5: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科技园建中路56、58号301单元;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8月28日(星期四)上午9:3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河科技园建中路56、58号301单元。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评标时间:2014年8月28日(星期四)上午9:30。
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河科技园建中路56、58号301单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小姐
电话:020-85530825-638
传真:020-85520192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科技园建中路56、58号301单元
采购人:广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陈思华
电话:020-83639302
传真:020-83639300
联系地址:广州市文明路贤思街3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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