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内容:
移动垃圾压缩箱采购与安装,1个,最高限价26万元。备注:挂桶式(详见附件)。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
1. 发售时间:即日起至 2014年8月20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允许潜在投标人前来认购招标文件。但超过第三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5条规定时间对招标文件提出异议的将不予受理、答复。
2. 发售地点:金华市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金华市义乌街231号之江大厦2单元1401室)
3. 招标文件工本费:300元/本,售后不退。
四、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 投标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
2.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份);
3. 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份)。
五、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600元整。
投标人应于2014年9月3日14:00前将投标保证金以 汇票、电汇、现金形式交至金华市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单位名称:金华市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银行帐号:0188990787000126
开户银行:金华银行东苑支行
六、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4年9月3日13:30-14:00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3室(双龙南街1698号工商大楼),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4年9月3日14:00时在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3室(双龙南街1698号工商大楼) 开标。
八、业务咨询
代理机构:金华市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郑晓春
联系电话:0579-83223007
地址:金华市义乌街231号之江大厦2单元1401室
QQ:2772376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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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与采购信息统一服务热线:0535-2100925/9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