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远信工程咨询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清新区镇村清洁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清新区清洁办240L塑料垃圾桶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详情请参见招标文件。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 项目名称:
清新区清洁办240L塑料垃圾桶采购项目
二、 采购预算:
人民币肆拾陆万肆仟圆(¥464,000.00元)
三、 采购内容:
240L密闭可移动式HDPE垃圾桶(挂车桶)
3.1、数量(单位:个):1600个
3.2、交货完工期: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内完成交货、安装和调试,并经验收合格后交付采购人使用。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4.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单位或其它组织,具有合法的经营权,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环卫设施设备(塑料垃圾桶)的制造,且独立于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
4.2、投标人为投标产品的制造商。
4.3、本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及主要原材料为进口的产品参与投标。
4.4、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下列条件:
4.4.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4.4.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4.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4.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4.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4.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5、提供2014年5月至7月份社保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证明表(证明表内容须包含人员姓名、单位参保险种等内容)原件,或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原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网站打印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内容须包含社会保险登记证号、查验授权码和核查网址及专用章等,并在有效期内)。
4.6、投标人必须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4.7、提供投标人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自出具之日起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若投标人自成立之日起不足三年的,则出具自成立之日起至出具之日无行贿犯罪档案纪录。有效期为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开标时间必须在有效期内,且复印件无效)。
4.8、在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规定办理报名及登记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
4.9、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及联合体投标。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北京时间)、地点、方式
5.1、时间:2014年8月14日至2014年8月21日(公休节假日除外)每天9:00~11:30,14:30~17:00。
5.2、地点:清远市清城区新城东三号区连江路盛泰大厦B幢405号。
5.3、方式:现场购买。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交:1)投标人报名登记表(现场填写);2)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书);3)税务登记证;4)组织机构代码证;5) 2014年5月至7月份社保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证明表复印件加盖公章;6)法人资格证明书和报名代表授权委托书(交原件加盖公章,授权书必须有法人签名或盖私章。附法人及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亲自报名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以上所有有效的证明材料原件核对无误后,并交证明材料原件的复印件(A4格式,再复印无效)加盖公章办理报名登记】。
5.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50元/套,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采购人及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投标人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6.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4年9月2日下午15:00~15:30
6.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4年9月2日下午15:30
6.3、开标地点:清远市清城区新城东三号区连江路盛泰大厦B幢405号
七、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7.1、采购人名称:清新区镇村清洁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电话:0763-5836233
联系人:黄先生
7.2、采购代理机构:中山远信工程咨询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清远市新城区东三号区连江路盛泰大厦B幢4层405号
电话:0763-3317222 传 真:0763-3505999
E-mail:zsyxqyfgs@163.com
联系人:何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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