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说明
一、招标条件
黑龙江省普阳农场污水处理工程建设项目已由黑龙江省农垦总局以黑垦局文【2013】104 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黑龙江省普阳农场,建设资金为中央投资与农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污水管网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黑龙江省普阳农场
2.2 建设规模:铺设污水管网8.5 公里
2.3 计划工期:2014 年10月15 日计划开工,2015 年6 月1 日计划竣工,施工总工期230 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本工程的施工
2.5 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划分一个施工标段
2.6 预计合同额(万元):1403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同类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3.4 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工程招投标网上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通过后,于2014 年8月21 日至2014 年8月27 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 :00 时至11 :00 时,下午 14 :00 时至16 :00 时,在哈尔滨市香坊区嵩山路19 号6 楼606 室携带第
4.3 款要求的资料现场确认报名结果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4.3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网上报名成功的截图、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投标人为被授权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由社保机构出具)、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业绩信用评价手册、小班子成员(项目经理、工长、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造价员)、相关业绩证明、踏勘现场证明、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单位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等证件;若外省(市)进入黑龙江省投标的施工企业或黑龙江垦区外的施工企业,还必须向黑龙江垦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登记手续。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及加盖投标人红章的复印件一份,缺少任何一项资料招标代理机构均不受理报名。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9月10日14时00分,地点为黑龙江农垦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哈尔滨市香坊区珠江路29号12楼签到室 )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黑龙江省普阳农场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国发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嵩山路 19 号
邮编:150030
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0451-51933881
详情请致电第一环保网客服,我们会为您提供最有价值的招投标信息
招标与采购信息统一服务热线:0535-2100925/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