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磐石市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已由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磐石市供水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及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标段划分
2.1 工程名称:磐石市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
2.2 工程地点:磐石市县开发区西兴利村河口桥东200米,现污水处理厂内
2.3 规模:将原水解一AICS处理工艺改造升级为MBR(膜生物反应器)工艺,对AICS生化段工艺进行改造,保留原有厌氧池仍作为厌氧池,将原AICS池分区为缺氧池、好氧池、MBR池,同时新建膜设备间。
2.4 标段划分:第一标段: 磐石市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监理
第二标段: 磐石市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施工
2.5 招标范围:对本工程监理及施工
2.6 场地条件:具备开工条件
2.7 工期要求:2014年10月10日至2014年12月08日,共60日历天
2.8 质 量要求:符合合格标准
三、投标资格要求:
3.1第一标段: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申请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1名,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其他监理工程师人数须满足驻地监理工程师,应具备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关专业的监理工程师证书,人数和专业应根据工程规模、技术复杂程度、工期等因素确定。投标单位拟派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单位的总监理工程师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第二标段:投标申请人主体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和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三年内完成过一项及以上类似工程,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申请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有类似工程的施工经验,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拒绝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及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3.3 本次招标第一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第二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在中标后七个工作日内办理备案。(详见吉建管〔2007〕17号、吉建管[2011]32号、吉建管〔2014〕6号文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08月27日至2014年09月0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吉林省政务大厅六楼(长春市贵阳街287号)招标公司窗口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4.2 第一标段,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须携带下列资料: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第二标段,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须携带下列资料: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建造师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在吉林省政务大厅六楼(长春市贵阳街287号)招标公司窗口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4.3 第一标段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第二标段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图纸500元,售后不退;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09月26日10时00分,地点为吉林省政务大厅六楼(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人数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磐石市供水公司
联系电话:0432-65256098
联系人:王小川
招标代理机构: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电话:0431-81937053
联系人:闫琦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招标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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